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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条措施助力辽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迈入深水区

发布时间:2026/1/23 0:00:00 来源:



  近日,辽宁省科学技术厅、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、辽宁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《辽宁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从四大方面推出15条政策措施,助力辽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迈入深水区。

  在进一步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自主权方面

  《若干措施》推出推广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、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、允许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、扩大职务科技成果定价自主权四项措施。其中,允许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措施提出,经科研单位同意,科研人员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用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,以“技术入股+现金入股”等形式入股或成立产权清晰的科技型企业。对于科研人员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转化的,科研人员可与所在单位约定收益分配比例,其中科研人员占比原则上不低于90%,共享成果转化收益。

  在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方面

  推出推行“先使用后付费”成果转化模式、探索“权益让渡”转化方式、探索“先投后股”支持方式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“双向揭榜挂帅”四项措施。其中,开展科技成果转化“双向揭榜挂帅”措施提出,建设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,常态化发布“企业找技术”和“成果找市场”的双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,坚持以发榜单位需求为导向,强化市场化合作,给予研发、中试、孵化、人才、金融等全链条政策支持,对“揭榜”成功、落地转化的项目,给予企业奖励性后补助支持。

  在加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方面

  推出构建金融支撑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、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、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三项措施。其中,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措施提出,支持大学科技园聚焦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,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建设。鼓励高校以“一校一园”或“多校一园”模式建设大学科技园,对年度评估优秀的大学科技园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。支持专业孵化器建设,对年度评估优秀的省级以上孵化器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。鼓励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或大学科技园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、高新区、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立合作机制,开展面向需求的“定制化”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。

  在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方面

  推出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激励机制、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导向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、强化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治理4项措施。其中,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导向措施提出,科研单位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、试验发展的科研人员,加大成果转化、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权重,作为岗位聘任、职务晋升、奖励评选、绩效考核及职称评审推荐的重要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