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云南省财政厅、省科技厅印发《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》《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》《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》三项管理办法,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,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。
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,奖补支持范围将重点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的“绿色能源”“绿色食品”“健康生活目的地”三张牌和“数字云南”建设,以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、旅游文化产业、信息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。奖补资金每年组织申报一次,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。
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提出,云南省将利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和发放科技创新券,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。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,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。创新券支持对象可按需多次申领创新券,每家科技型企业每年可申领使用创新券额度总额不超过30万元,创新券兑现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单项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的50%。
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明确,科技揭榜制指通过需求征集、技术评估等方式,科技管理部门发布技术攻关、成果转化揭榜任务,组织社会力量揭榜攻关,资金投入以企业和社会为主,财政给予适当补助。省科技厅于每年3月底前广泛征集技术需求,通过论证编制形成榜单向社会张榜公告。成功揭榜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与相关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。单个科技揭榜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,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。省财政按不超过科技揭榜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40%给予资金补助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